可以不選修學程的開課課程嗎?例如:經濟學、管理學和初級會計學等開課前3碼為070的課程。
可以,不限定商學院開設課程,只要學分數相同和科目名稱一樣,皆可修習。
修習學程的課程,可以認定為畢業學分嗎?
可以,基本上修習的21學分可全部認定為畢業學分,但與學生本系規定的必選修課程重疊的部份,最多只可認定2/3(21學分的2/3)。
我選不到學程開設的課程,可以直接幫我加簽嗎?
學程無法擅自為同學加簽,請尊重授課老師意願,並務必於第一堂課中詢問老師加簽意願。
我去國外交換修習的課程,和學程的課程相關,可以算在學程的總學分中嗎?
可以。同學返國後2個月內後,請填寫「出國交換選課抵免學分申請表」,送各系所與註冊組認定,這樣申請學程證書時,該科目才會登錄在成績總表中。
有限制幾年內要修習完成學程嗎?延畢可以用未完成學程作為申請嗎?

畢業前修習完成即可,沒有年限的規定。

延畢無法用未完成學程作為申請。

什麼時候可以申請及取得證書?

只要成績都出來就可以申請。(畢業前或辦理離校程序期間-延畢生亦同)
依照註冊組規定,不接受畢業後申請。

請直接至學程網站「文件下載」,點選「外語專長商管學分學程修習證書申請表(採線上申請)」,線上填寫資料後送出,即完成申請程序。

學程辦公室需要和學校註冊組申請證書,工作天為7-10天(含中英文版),學程證書不會印在畢業證書中,是另外印製的。

一般「經濟學」為6學分,為什麼學程僅要求修習「經濟學」3學分?
考量同學自行的修習規劃,若有意修習群修中的「行銷管理」和「財務管理」,上述二項科目先修條件之一為「經濟學」6學分,故建議自行修習完成「經濟學」6學分,方得修讀。
先修過的課程可否抵免學程內的課程?

本校學生於本校在學期間修習及格之課程,科目名稱和學分數與本學程之必、群修相同者,無須申請抵免,均得認定為學程學分。

本校學生及外校(含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校)學生辦理抵免學分以6學分為限,並不得抵免學程之必、群修課程。

學生曾於本校就讀本學程未取得資格,而後再次入學並申請修讀者,不受抵免學分及課程範圍限制,惟應至少修習本學程一門課程。

我要放棄學程,要如何申請?
請至學程網站「文件下載」印出放棄修讀聲明書,填寫後,寄給學程助教或拿至學程辦公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