證書總學分要求:

  • 108學年度起申請學程的同學,填寫「修習證書申請表」時,必修+群修+抵免科目,達21學分,請參考109學年度必修科目一覽表。
  • 103-107學年度申請學程的同學,填寫「修習證書申請表」時,必修+群修+選修+抵免科目,達20學分,請參考107學年度必修科目一覽表。

申請時間:只要成績都出來就可以申請(畢業前)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**依照註冊組規定,不接受畢業後申請。

證書核發學程辦公室須要和學校註冊組申請,因此約7-10個工作天(含中英文版)。

修習證書申請表:請至「文件下載」下載。

備註:填寫完成「證書申請表」後,請至政大商學院818室繳交給楊助教,它不會印在畢業證書中,是另外印製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