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1或100學年度同學,若已完成學程修習之規定(20學分),學程修習證書之申請,請同學於自「文件下載」中或自下方連結下載,填妥申請表後,親自至PERDO辦公室(商學院5樓260510室)辦理。

注意事項
申請時間:待公告
如有任何疑問,煩請聯絡 楊助教 judyyang@nccu.edu.tw

下載:證書申請表